(2024年7月2日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杰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晓东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高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吴晓东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耿文革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