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4月28日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苏冰、赖淑珍、薄桂芹、齐云飞、史振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罗翠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贺立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吴春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何伟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