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岩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11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岩因工作变动辞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