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55.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07.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2%。主要是年初调整后结转资金47.86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306.84万元,降低11.9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等。
(二)支出总计2255.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59.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17万元;资本性支出4.31万元。
2.项目支出396.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56%。主要包括人大会议,立法及代表活动,安可替代工程,陈列馆建设工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06.85万元,降低11.9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68万元,项目支出396.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6.84万元,降低11.9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5.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9.4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03.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6.14万元,主要是立法及代表活动,安可替代工程,陈列馆建设工程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00.00万元,主要是人大会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8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9.06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65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4.94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财政按照实际发生数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12万元,主要是退休遗属取暖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遗属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8.51万元,主要是丧葬费和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财政按照实际发生数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7.57万元,主要是伤残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伤残补贴标准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82.3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11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23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23.2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3.2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4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做此项工作。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均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做此项工作。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均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4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2.54%,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购汽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33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1.13万元,降低3.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91.71)万元,自评平均分(97.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市人大工作经费”(其中包含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保障经费、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立法工作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大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65)万元,执行数为(16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计划);二是(合理安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确保市人大工作经费规范高效使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3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