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8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阜新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审议并通过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会上,各位委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个别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就下一步法制委员会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面对地方立法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切实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刘树峰强调,一要认真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各位委员要严把法规审议关,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保我市地方性法规有特色、不抵触、可操作。二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提出立法动议,要有依据、有根据;法律制定的过程,要让人民群众多了解、多参与,为立法工作奠定良好民意基础。三要多学习、多研究。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立法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立法专题调研,为高质量完成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