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开处方”
2024年7月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辽宁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人大聚焦攻坚行动发挥职能作用,继去年开展文体旅康泉融合发展专题调研后,再次以执法检查方式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重要举措,展现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服务保障攻坚战的坚定性。
一个多月来,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采取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认真听取了景区管理人员、旅行从业人员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全市旅游工作实际,针对综合服务能力、旅游人才培养、产业政策支撑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七点检查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时,得到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代表的一致赞同,为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开方抓药”。
七点检查意见每条都体现了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依法监督,指向性、可操作性强。一是加强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主管部门法律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者的专门普法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旅游产业发展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市、县旅游发展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旅游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三是加强旅游产业顶层设计,加快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研究编制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各类旅游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四是加强旅游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旅游人才相关政策制度,优化旅游人才发展环境,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专业建设,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五是加快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自律机制实施,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六是加快打造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深入挖掘全市旅游资源,整合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精品旅游项目,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争创5A级景区。七是加大政策争取和利用,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合理安排旅游项目土地、林地需求,对重点旅游项目依法予以保障。
以上七点检查意见体现了人大依法监督的核心要义,按照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将跟进检查意见落实工作,采取清单跟踪监督方式,持续依法推进全市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