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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依法兴旅 全面加强依法治旅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4/05/13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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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依法兴旅  全面加强依法治旅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5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辽宁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委员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阜新海棠山风景名胜区进行实地察看,详细检查我市旅游生态资源、特色景观、发展规划等工作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反馈。

执法检查组指出,旅游业是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被誉为永远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省旅游业发展政策,主动融入“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旅游发展格局,不断推进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培育、产业融合等工作快速发展,我市旅游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就进一步依法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持续推进依法兴旅、全面加强依法治旅,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找准产业定位,深刻认识旅游业在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突出文化品牌建设,结合阜新历史传承、工业遗产、民俗文化,进一步挖掘、整理、整合旅游资源,精准宣传阜新深厚文化底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推动旅游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工作不断走向深入;要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管护,着力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旅游工作的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继续开展跟踪监督,坚决发挥 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依法保障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相关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邱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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