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传军、李绍先、刘剑、侯振祥、秘书长刘跃彬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副市长李明山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佛寺水库、阜新原种猪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市政府努力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水环境状况有所改善,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所做工作和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我市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目前我市水污染有三类问题比较突出:即在水源保护区内规划建设重度污染企业的问题、在饮用水源地进行旅游业和水产业开发的问题和人为破坏取水构筑物及水源涵养层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群众就难以喝上“放心水”,我市水资源紧张、水污染严重的负面效应将成倍放大。检查组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要进行翔实的调查,明确治理思路,进行专项整改,切实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各级相关部门要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对全市工矿企业、城镇、农村水资源进行保护和防治,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要加快我市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断改善全市的水环境质量。 李明山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市政府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