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带领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就《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征求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姚志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并对省人大常委会对阜新多年来的帮助和扶持表示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廷、副市长何志勇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与市人大常委会、阜蒙县、喀左县两个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左蒙古族自治县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近年来,民族自治地方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经济综合实力有所增强。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民族自治地方基础差,起点低,经济总量小,而且与我省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我省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对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大家对具体法规条文共提出了三十多条修改意见。 调研组成员在认真听取发言后表示,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使新制定的法规更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充分保障民族地区自治权,充分体现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刘忠伟 王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