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调研组到我市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会见调研组一行。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忠清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的汇报,并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座谈,全面了解我市《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后,我市迅速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决议》内容,并按照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决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突出监督重点,提高队伍素质,保证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共立案104人,较去年同期增长30%,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297件,增长28.6%,各项主要业务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提高。 调研组对我市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检察机关对《决议》高度重视,采取了有效措施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工作中成效显著,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提高,在监督中突出重点,不仅强化诉讼监督,而且注重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研组指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一项长期工作,应不断强化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决议》要求。要不断完善加强诉讼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配合,共同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