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09年农业受灾和今冬明春受灾农民生产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对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 要充分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意义,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实施法律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 市政府要及早出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保证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足额拨付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积极扶持民族文化、民族特色旅游和蒙医蒙药等事业。要制定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规划及措施,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对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二)要将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纳入财政预算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计划,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情况。 三、对市政府《关于2009年农业受灾和今冬明春受灾农民生产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切实安排好受灾农民今冬明春的生产生活。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向上争取救灾资金的力度,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使受灾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过好元旦和春节。同时,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帮助受灾农民安排好明年春季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明年农业争取好的收成奠定基础。 (二)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抗灾避灾农业。要整合各项扶贫资金,巩固、完善和发展蔬菜保护地及畜禽养殖小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劳务输出和实用技术培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对重灾区有外出务工条件的农民实施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争取更多农民走出去就业;对没有外出务工条件的农民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增收致富能力。 |